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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學年度教育學院學士班特殊選才複試規劃與議事規則

115學年度教育學院學士班特殊選才複試規劃與議事規則

115學年度特殊選才複試規劃與議事規則

1. 複試日期:114年11月16日(周六)上午。

2. 複試名額:初試成績達一定標準始得參加複試進行甄選。

3. 複試名單時間:預計於114年11月10日(周一)公告名單及地點於學士班及教育學院網站。

4. 複試注意事項:

(1) 考生請於11月13日(周四)上午10點前繳交英文簡報予教育學院學士班汪微萍助教iamwelkin@ntnu.edu.tw,檔名請設:115特殊選才-姓名,檔案格式可為PDF、PPT或PPS檔。

本班收到檔案後,至遲於11月14日中午12點前回覆檔案已收受,若未收到回覆信件,請務必來電(02-77496996)或來信詢問。

(2) 未於期限內提供簡報者,視同放棄複試資格,應試當日,不接受任何更新或補充資料。

5. 複試規劃:

(1) 請敘明過去已經做過或未來想要做的專題/行動方案,進行5分鐘的英文簡報口頭報告,接續為10分鐘的中文詢答。

(2) 簡報內容包括項目:

A. 專題/行動方案關懷的議題。

B. 為何有此關懷?從事此專題/行動方案的動機為何?如何倡議?投入程度?

C. 觀察到什麼現象?

D. 有何反思?造成甚麼影響?

E. 期望在大學期間獲取哪些資源用以支持與完備此專題/行動方案的推動?

F. 預計如何執行推動此專題/行動方案?

6. 議事規則:

口試為個別面試,每位考生共計有15分鐘,內容包含英文簡報口頭報告與中文詢答。

口試進行方式及按鈴規則如下:

(1) 5分鐘英文口頭報告:4分鐘響鈴1次,5分鐘響鈴2次請結束發言。

(2) 10分鐘中文詢答:8分鐘響鈴1次,10分鐘響鈴2次請結束發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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